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案,觸發港府修訂《逃犯條例》及一連串示威風波,而因洗黑錢案入獄的陳同佳今日(23日)刑滿出獄,他兩度鞠躬致歉,並表示知道自己做了無可挽救的事,願意到台灣自首。
早上九時,陳同佳步出西貢壁屋懲教所, 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亦到場,門外已有大批傳媒守候。
陳同佳表示:「首先我想向曉穎的家人道歉,我明白因為我自己做了一些無可挽救的錯事,為他們帶來很大的傷痛、痛苦,我自己內心都一直受責備、受譴責,所以我願意為自己的衝動,自己犯下的錯事自首,返回台灣服刑受審,希望她的家人能夠稍稍放下釋懷,令曉穎能安息。
「我另外是想多謝自己的家人、多謝父母,他們就算我犯下彌天大錯都一直給我很多支持及關懷,對我不離不棄。我不敢說可以報答他們、回報他們,但我會記住他們對我的支持,對我的養育之恩。
「最後對於社會、對於香港人,只有對不起,希望各位的原諒、希望各位可以給機會我重新做人、給機會我回報社會。」
被傳媒問到有無感到被利用為「政治籌碼」、有無買台灣機票、認罪是否自願等,陳同佳只有再次鞠躬後,多次表示「對唔住」,最後在管浩鳴陪同下,登上管浩鳴安排的座駕離去,而警員、政府車輛尾隨,到約9時40分,私家車駛進何文田私人屋苑京士柏山內,有指是警方安排安全屋給陳同佳與家人見面。